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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舞团比赛规则

发布: 2007-12-15 17:55 | 作者: 哈虎网 | 来源: 本站原创 | 查看: 329次

 

游戏规则:

1、      任何人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2、      比赛为一对一模式,每首歌曲(随机抽取)为一局,每局得分高者胜,三局两胜制。

3、      初次参赛需支付5元游戏费用或支付5元游戏券。

4、      20082912日,每天以淘汰制选拔一局不败之强人。

5、      2008213,四名强人进行交叉决赛,根据得分高低排列名次。

6、      任何时间段均可挑战高手直接晋级,挑战高手时需支付5元游戏费或支付5元游戏券。

比赛规则:

1、      所有参赛选手必须使用与报名页面上相符的帐号,以便工作人员确认选手身份。

2、      参赛选手的配对由工作人员随机安排。

3、      比赛正式开始后,未经裁判同意的任何形式的退出被判为输掉一局。

4、      在比赛过程中如果出现由于硬件设备或者网络问题导致比赛不能正常进行时,选手重赛。

5、      比赛结束后,胜方要在裁判人员记录比赛结果并确认通知下场比赛的时间之后方可离开比赛现场。

6、      选手在比赛的过程中必须自觉维护比赛公平原则,不得有任何作弊,冒名顶替,重复报名等行为,如果发现将立刻取消参赛资格。

7、      参赛选手在比赛现场或者比赛中应自觉遵守赛场秩序,不得影响秩序和其他选手的正常比赛活动,否则将给予警告直至取消比赛资格。

8、      选手在比赛中应本着友谊第一的原则,注意文明。在比赛时不得有侮辱对手的行为(口头辱骂.在游戏中发侮辱性的信息),否则将给予警告直至取消参赛资格。

9、      比赛时,选手只能运行比赛所选定的游戏软件。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其他软件将以作弊论处。

10、  比赛期间选手不能拒绝裁判人员以观察者的身份进入游戏中对游戏进行监督.记录和转播。

11、  参赛选手必须主动配合裁判的工作,完全服从裁判安排,如果对比赛的裁决有异议。可向组委会申诉,不得纠缠裁判人员,影响其正常工作和比赛的正常进行。

12、        获得名次的选手必须出席颁奖仪式以及组委会组织的与比赛相关的其他活动,否则将受到直至取消名次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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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 Guest  post at 2008-1-14 08: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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